根据我院需求,现需采购印刷服务一批(详见服务需求书),现向社会询价,询价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8日。希有资质的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文件以密封件形式提交到我院总务科。
总务科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迎宾大道239号阳春市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662-7662901,联系人:邹向前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8月25日
需求书
A、商务要求
采购项目: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印刷服务项目
注:报价人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报价人须具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阳江市政府采购网备案资质公司。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的印刷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必须负责所采购印刷品的运输及售后工作。
2、供应商必须按照用户要求的:参数、规格与要求说明售后服务承诺。
三、报价应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验收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采购单位确认报价后5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电子合同。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日历天内;(包括项目运输、验收、售后等)。
六、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场室,验收合格之前供货方需自行承担因运输和履行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要求应按国家规定或生产厂家承诺执行,并提供联系电话,当收到物品不相符时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解决问题。
八、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B、货物需求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规格/功能/特点/说明 | 单位 | 数量 |
1 | 印刷品 | 见需求参数 | 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