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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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根据阳江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医改办〔2018〕17号)要求,我院将于2018年12月29日(周六)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12月29日(周六)零时前结算的按照调整前的价格标准收费,12月29日(周六)零时后结算的按照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在此期间不影响患者就诊。
特此通知。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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